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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2015年度会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8/7 10:22:56  游览人次:4662   【打印此页

松房协〔2015〕004号
 
关于交纳2015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宿松县房地产开发协会章程》和《宿松县房地产开发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5年度会费交纳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在2015年8月31日前交纳。
 
交款方式:可直接到协会交纳现金,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宿松县房地产开发协会
开户银行:安徽宿松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县公安局对面)
账    号:20000381913610300000026
联系电话:7835918  13956559178
联 系 人:夏秀琳
协会地址:孚玉中路238号(安建龙溪山庄3楼)
协会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是协会的责任。会员向协会按时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协会为会员办理评优推优及开展各项活动的前提是会员要按时交纳会费。非会员单位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应提前办理入会手续。
    特此通知。
(具体标准见会议材料)
 
                               宿松县房地产开发协会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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