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建洲会长一行到县经信委就墙改基金退返一事进行专题汇报
8月12日下午,宿松县房地产开发协会会长石建洲、秘书长唐少华一行到县经信委就墙改基金退返一事进行专题汇报。县经信委主任邓和寿、副主任朱水元热情接待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解答。
首先,石建洲会长介绍了房地产协会成立及工作开展情况。他说,宿松县房地产企业近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已成为我县的支柱产业之一,房地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房地产业当前也存在许多问题,楼市销售普遍不景气。政府相关部门在执行收费标准和办理证件时要给予企业一定帮助,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经信委的收费项目,虽然已纳入“一表制”收费,按照《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皖政【2011】21号通知精神,对使用了新型墙体材料的工程应该组织查验,确定退返比例并实施退返,敬请县经信委给予支持。
邓和寿主任对石会长一行到经信委进行专题交流表示热烈欢迎。他说,房地产业为我县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县商品房越建越高,小区环境越来越好,老百姓生活幸福指数不断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功不可没,政府职能部门为房地产企业服务是职责所在。他指出,收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按照安徽省文件执行的,安庆市也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征收。他表示支持石会长提出的退返要求,将会尽快制订出退返细则,做到先征后返,切实维护和保障企业利益。
宿松县房地产开发协会
2014年8月13日